每日一药氢化可的松423
氢化可的松
(1)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
(2)用于治疗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3)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发性皮肌炎、严重支气管哮喘、风湿病,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自身免疫性出血、血管炎、肾病综合征等、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
(4)用于过敏性疾病,严重支气管哮嘴、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过敏性鼻炎。(5)用于器官移植的抗排斥反应,如心、肝、肾、肺组织移植。
(6)用于治疗各种急性中毒性感染、病毒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中毒性肺炎、重症伤寒、结核性脑膜炎、胸膜炎。
(7)用于血液疾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等。
(8)用于炎症性疾患,如阶段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损伤性关节炎。
大剂量和长期应用,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为满月脸、向心性肥胖、紫纹、皮肤变薄、痤疮;常见血糖升商、糖尿病倾向、血钙和血钾降低、血钠升高、水钠潴留、血胆固醇升高、血脂肪酸升高、骨质疏松症、病理性骨折(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骨折)、股骨头坏死、肌痛、肌无力、肌萎缩。糖皮质激素还可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溃疡穿孔、真菌与病毒感染、结核病加重、创面或伤口愈合不良。
1.严重精神病或癫痫病史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新近胃肠吻合术者、骨折患者、创伤修复期患者、角膜溃疡者、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者、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2.妊娠早期妇女。
3.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者。
4.未能控制的结核、细菌和病毒感染者。
糖皮质激素绝大多数在体内经过CYP3A代谢,同时又是CYP3A的诱导剂,也可以加快其他药物经CYP3A的代谢。
(1)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可加快糖皮质激素代谢,合用这些药物应适当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利福平诱导CYP3A4活性而影响地塞米松抑制实验结果,因此行地塞米松抑制实验时应避免合用利福平。
(2)地尔硫?、酮康唑和伊曲康唑能够抑制CYP3A活性,从而升高甲泼尼龙的血浆浓度,增强其肾上腺抑制作用,合用时注意减少激素用量;伊曲康唑对吸入的布地奈德也有类似影响,要提高警惕。
(3)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剂或两性霉素B均能促使排钾,合用时注意可能的低血钾。
(4)糖皮质激素与水杨酸盐(如阿司匹林)合用更易致消化性溃疡。
(5)泼尼松龙可能加快口服避孕药和西罗莫司的代谢而降低其疗效,合用需谨慎。
(6)甲泼尼龙与克拉霉素、奈法唑酮、地尔硫罩等CYP3A抑制剂合用要谨慎,注意减少甲泼尼龙的剂量。
(7)甘草制剂中的甘草甜素和甘草次酸都能抑制5a-还原酶、5β-还原酶和11β-羟化类固醇脱氢酶,影响泼尼松等激素的代谢。与甘草甜素合用,应该适当降低泼尼松等的剂量。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宜尽量应用小剂量。
(2)心脏病、急性心力衰竭者、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者、肾功能损伤或肾结石者慎用。
(3)频繁应用可引起局部组织菱缩,易引起继发感染。
(4)注射液中含有乙醇,必须稀释至0.2mg/ml浓度后滴注,对中枢神经系统受抑制,肝功能受损伤者宜选择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注射液。
(5)长期应用可发生失钾、缺钙、负氮平衡和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应补充钾、钙、蛋白质饮食,必要时配合蛋白同化激素等,并限制糖摄入,同时采用保护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措施。
口服:用于抗炎和免疫抑制,一日2.5~10mg/kg.分3~4次给药,每隔6-8h给药1次。用于替代治疗,一日20~25mg/m,分3次给药,每隔8h给药1次。用于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初始剂量一日30~36mg/m,维持量一日20~30mg/m2,分3次给药。
静脉滴注:用于各种危重病例的抢救,一次~mg;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腺垂体功能减退、严重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及休克,一次mg,连续应用不宜超过3~5d。
鞘内注射:一次25~50mg,摇匀后关节或鞘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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